韩国最高法院:“允许变性人变更户籍性别”

2022-12-15 19:26 |来自: 边缘人变装| ID:01001001

韩国最高法院上周作出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裁决,裁定跨性别者有权改变其户籍性别,只要申请人处于单身状态,即使他们有未成年子女。

该裁决源于2019年的一起案件,在该案件中,一名跨性别女性想要改变其户籍性别,但不被允许,上周四12名大法官中的11名表示:“如果现在不是结婚状态,就不能仅以变性人有未成年子女为由不允许修改性别。”其宗旨是,为了让变性人的基本权利和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均衡,综合考虑各种情况,留出修改性别的余地。

韩国知名变性人河莉秀近照

朴某某于2012年结婚,有两名子女,因自身性别认同问题于2018年6月与妻子离婚。同年11月,朴某某在泰国接受了变性手术,2019年朴某某向法院申请将户籍性别更改为女性,但一审和二审都以朴某某有未成年子女为由没有同意,这是根据2011年大法院“有未成年子女时不允许修改性别登记”的判例而作出的决定。

大赦国际韩国部主任Jihyun Yoon在一份声明中说:“这项裁决仅解决了众多歧视性中的一个,但它朝着韩国法律性别承认程序迈出的重要一步。”

“政府必须确保合理的性别承认不取决于精神病诊断、强制绝育和生殖器重建手术等医疗,其他虐待或歧视性要求,如婚姻状况或不生育。相反,它必须是一个基于个人 意志决定的快速和透明的行政程序。”

法院的裁决仅适用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母的变性诉求,不适用于有子女的已婚人士。

但这项裁决是跨性别者追求幸福的权利的一部分,这是韩国宪法保障的。

韩国知名变性人河莉秀近照

相关人士说明了判决的背景:“即使没有婚姻关系,也不允许修改性别,这是回避变性者作为少数人群经历的疏远和痛苦,导致社会歧视和偏见更加固定、内在化的结果。”

“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为更好承认跨性别者权利打开了大门,但鉴于性少数群体在韩国社会面临着高度歧视和污名化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”Yoon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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