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之归依
发表于 2007-8-31 13:53:32
我坚决反对的事情!
单位举办网球比赛,我由于坚持穿短裙参加比赛,结果被分到了女子组参加比赛。组委会说想去男子组就的穿短裤比赛。这是什么条件啊,第一次碰到哦,本人真正在申诉加入男子组的比赛,坚决反对这无赖的分组理由。
504650794
发表于 2007-8-31 14:54:58
强~~~
丝惠
发表于 2007-8-31 15:13:56
还有这等事?
喜欢做女人
发表于 2007-9-3 09:31:48
还是LZ比较强,支持你,等待你得消息
茉莉花葬
发表于 2007-9-3 15:32:12
头一次听说,组委会也够强的
喜欢OCD
发表于 2007-9-12 12:38:44
切。。。。
jjlufftsgg
发表于 2007-9-18 21:16:32
支持
優美惠憐
发表于 2007-10-10 03:31:01
楼主强哦,佩服一下!
ts_xiaoyi
发表于 2007-10-11 22:55:19
不错的故事
瘦瘦的
发表于 2007-10-16 16:37:18
支持。您做正确。